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为了顺利承担昌平妇幼保健院的医疗项目,北京两公司负责人多次行贿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前院长、党总支书记王红珍近300万元。4月23日上午,北京一中院连续审理这两起行贿案。

  每年4万好处费 医疗公司获利280万

  今天上午9点,北京中智源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源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涉嫌行贿在一中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刘某在2007年8月至2013年10月间,向担任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的王红珍行贿,委托她帮助中智源泉在妇幼保健院承揽儿童智力检测业务和微量元素检测业务。在此期间,刘某向王红珍行贿26万元。

  刘某表示,他的公司于2004年成立,大约2007年开始在昌平妇幼保健院开展儿童智力检测项目。

  “公司购买设备投放到医院,医院检测后我们再就利润进行分成。”刘某说,王红珍虽然没有主动索要好处费,但是项目结款需要她签字,每次结款都很费劲。,为了儿童智力检测项目顺利进行,同时能够承揽医院的微量元素检测业务,他认识王红珍后每年行贿其两次,每次都是亲自送2万元现金到王红珍的办公室,直至2014年王红珍不再担任该院院长。

  “打点”之后,刘某的公司果然顺利承揽了微量元素的检测业务,公司的利润也不断攀升,从2007年到2014年共产生利润280万元。

  表弟向院长表姐行贿170万

  上午10点50分,另一起公司行贿王红珍案开庭审理。41岁的男子冯某被检方指控也向王红珍行贿。冯某曾担任包括北京吉安慧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慧鑫)在内的三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目前另外两家公司已经注销。2010年到2015年初,冯某多次向王红珍行贿,金额共达170万元,并在王红珍的帮助下,让上述公司得以承揽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供给业务。

  “这个行业比较有利润,王红珍又是我表姐,给予了很多关照。”法庭上,冯某交代称,从2010年开始,他注册的三家公司在与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合作期间,共产生营业额1000多万元,利润超过500万元。

  冯某说他每次向医院供应耗材后在结账时都会给予王红珍好处费,总共给了170万余元,每次都是从公司经营账户取出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