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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制定人权行动计划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11-5 2:30:56 · 来源: 新京报

涉及完善政府职能、扩大民主等,预计年底前完成

  本报讯 (记者鲍颖 郭少峰)中国政府决定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未来两年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做出规划。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昨天,国新办负责介绍我国人权状况的七局局长董云虎说,照计划年底前完成。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内容将涉及完善政府职能,扩大民主,加强法治,改善民生,保护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的特殊权利,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等与人权相关的各个方面。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共同牵头制定,一共有50多家单位参与,包括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发改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群众团体、非政府组织等。同时,还成立了由全国重点高校和研究单位十多位人权专家组成的专家组。

  据了解,《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将全面系统地制定落实、促进和保障人权的工作目标及措施,进一步改善中国人权状况。“其中肯定会有具体的措施”,董云虎说,不过在草案没有完成之前他不便透露具体内容,“总之有目标有措施”,该行动计划的制定过程虽然不会公开讨论,但会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董云虎表示,制定这个行动计划也是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人权论述的重要措施,保障人权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治国的原则。

  “过去中国政府发表的人权白皮书讲的主要是过去取得的进展和现状,而这次是规划未来”,董云虎说,该计划将根据联合国的要求制定,世界上共有23个国家制定了人权行动计划。

  ■ 新闻背景

  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程

  1991年11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向世界公布的第一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官方文件,将人权称为“伟大的名词”。

  1997年9月 中共十五大召开,首次将“人权”概念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报告。

  2004年3月 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首次将“人权”提升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提升为“国家”。

  2006年 “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被载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07年 中共十七大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写入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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