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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25日 ●江青张春桥等人被判刑 1981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作出终审判决。江青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春桥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姚文元被判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王洪文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伯达被判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他被告人也获相应刑罚。 1983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审查,鉴于江青、张春桥在服刑期间表现,依法裁定:对江青、张春桥死刑缓期2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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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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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改革记忆”
改革开放30周年,我们推出年度报道“日志中国”,以“一日三十年”的形式来记录这段思想解放史和整个国家的变革。
为此,我们特向读者征集30年来的改革记忆。包括与改革开放30年有关的老照片、民间日记、档案、文献、手稿、文件、民间感言、史实口述、史料线索都在征集范围,本报会据实刊载或者重新回访;一经采用,稿费从优。 来函请注明“改革记忆征集”。征集截止时间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 通信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幸福大街37号新京报社时事新闻中心李素丽收; 联系电话:010-67106666; 电子邮箱: xjbggkf@vip.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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