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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走进社区

  社区作为大家生活起居之地,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质量。长期以来,社区存在的问题也成为困扰我们的一大难题。从11月17日开始,新京报《黄金楼市》社区版将陆续推出“《物权法》时代的社区”系列报道,第一轮以物权为核心,以业主/业委会与社区各个利益群体,如居委会、物业公司、开发商等的关系为纽带,邀请社区界资深人士,共同探讨《物权法》实施后的社区法律关系及实践操作。

对话

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赵成:推行分户验收制度减少质量争议

北京物业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赵春凯:关注信托等新生事物

关注

系列报道一 业主各打小算盘社区自治频失控

  拒绝缴费致物业亏损、小区私搭乱建、物业公司“掌控”会所、地下空间等收益,这些通常被视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根源却在于业主自己。由于每个人想法不一,大多只从一己私利出发,导致共有物权的管理权无法行使,内讧、罢免、辞职、诉讼等不断上演。

系列报道二 操作无规范居委会难履“监督指导”

  近年来北京市新建小区居委会和业主、业委会的纠纷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居委会仍然延续原来“管理”社区的思路,却不知无意中侵犯了业主的物权。而如何履行“监督指导”,是目前各方亟待厘清的问题。

系列报道三 多元化物管模式“护航”业主自治

  11月20日,宣武区朗琴园小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成功选聘新物业,并开创性地签订了基于信托理念的物管协议。该物管模式明确“物业费”是全体业主筹集的物管基金,业主的物管权由物业公司代行,双方是一种信托代理关系。这也是自海淀新纪元家园签订三方服务合同,黎明新座、品阁小区业主自管之后,又一新的物管自治模式。

系列报道四 “阴云”笼罩多数新建小区

  50.9%,这是北京市建委统计近两年重点物业纠纷案件中,开发遗留问题所占的比例;而据北京市消协全市抽样调查,这个比例占到80%以上。相对于前几期的社区关系来讲,本期“业主和开发商的关系”是暂时性的,因为本来开发商卖完房子过了维保期,就和业主没什么关系了。但由于遗留问题的存在,导致两者之间摩擦不断,业主权益受到侵犯,连累物业处在夹缝中有苦难言。

系列报道五 协调纠纷 职能部门需中立

  《物权法》实施后,基层职能部门对于业主自治的介入明显增多,其中有促进物业交接、化解纠纷的积极行动,也有导致业主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不作为”或越权行为。

案例

永泰园 业主不缴费 三家物业公司撤离

Wehouse 业主“私搭乱建”物业徒唤奈何

时代庄园 两业委会并存 居委会被指越权

九龙山庄 前物业社区搞活动居委会参与

城市亮点 各方配合物业平稳交接

朗琴园 试行信托制以期业主、物业双赢

方南家园(二期) 车库管理权难收回 业主起诉开发商

时代庄园 多起遗留问题浮现 前期物业“挡箭”

馨莲茗园 政府介入监管物业交接

九龙山庄 行政复议收回幼儿园产权

讨论

如何建立业主公约并予以遵守?

共同决定不一定要成立业委会

未备案的业委会如何应对风险?

居委会无权干涉业主物权

信托制物管是否存在风险?

购房合同应细化共有物权部分

换不换前期物业要看业主态度

政府介入并保持中立有助化解纠纷

行政复议关键是得到有效事实证据